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审核、办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11月09日 16时44分  作者:  阅读:

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自〔2016〕2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毕业资格初审时间:11月10日——11月23日。具体事宜参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文件。

二、成教学院集中复审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务必11月25日前,将初审合格、办理中有问题的考生材料、信息修改申请表等按时报送到成教学院教学管理科。

三、为了确保毕业生申请表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准确,务必由考生本人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因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导致的毕业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上交的办证花名册及初审资料都须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特别强调:

(一)初审受理工作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端)”进行,考生信息修改下半年办理时间为11月20—12月5日,申请毕业考生信息修改工作,也在该段时间内完成。申请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要打印毕业申请表两份,考生签字确认(一份给考生,一份留存上交省考院)。

(二)办证以电子照片为准并附同底一寸纸质照片,考生提供标准二代身份证格式蓝底的电子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申办准考证号命名,不符合要求和规格的,不予办证。请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纸质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

(三)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2016年之后(含2016年)毕业证书发放注册后,因考生本人或办证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办理本科毕业证需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查,考生必需提供:

1、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备案表)。

(1)须仔细核对其专科毕业证注册相关信息是否与本科办证信息一致(重点审查专科毕业证验证报告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专本科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本科毕业证不能注册、颁发的,需根据所收材料,统一填报“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 (见附件)并上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

(2)初审过程中,如有考生照片、准考证合并、考生名字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不符的,必须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并填写《贵州省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盖章,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上报。

(4)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到学信网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咨询电话:87990142)

                                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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