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的指导下,制定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登记注册和年审备案工作、衔接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以及新开专业的论证报告、考试计划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指导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工作,并对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规范助学管理,对校内各相关学院、衔接学校助学、学生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积极推动高职高专教育与自学考试本科衔接工作。
五、组织并协助校内各相关学院、衔接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审核招生简章、制定并公布主考专业考试大纲和助学计划,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工作。
六、组织教师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与评卷,开展主考专业实践课程(包含毕业论文)考核以及免考课程办理工作。
七、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名及考务工作。
八、负责主考专业毕业申请审核、毕业证申办及副署(验印)和发放工作,建立毕业生信息库。
九、协助学校财务处做好自学考试有关费用的缴纳核对及拨付工作。
十、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677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