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26日 10时07分  作者:  阅读: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受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通告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成绩合格;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咨询电话:87990142);

(三)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备案表);

 (四)《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五)申请办证以电子照片为准并附同底一寸纸质照片一张。提交照片规格为:背景色为白色,宽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30KB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照片不符合要求不予办证)

(六)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毕业申请受理时间

(一)毕业申请受理时间:525日—67

四、毕业证书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的通知》(黔招考院〔20202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审定费:50/每生。

附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35


版权所有 © 2023 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备案编号:黔ICP备19007765号-1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67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