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自〔2016〕1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毕业资格初审时间:5月18日——5月27日。具体事宜参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文件。
2、成教学院集中复审时间: 6月 1日 —— 6月 5日 ,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务必6月1日前,将初审合格、办理中有问题的考生材料、信息修改申请表等报送到成教学院教学管理科。为保证办证信息详实和准确,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上交的材料都须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确认。
特别强调:
1、 初审工作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端)”进行,申请毕业考生信息修改工作,也在该段时间内进行。申请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要打印毕业申请表两份,考生签字确认(一份给考生,一份留存上交省考院)。
2、 办证以电子照片为准并附同底一寸纸质照片,考生提供标准二代身份证格式蓝底的电子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申办准考证号命名,不符合要求和规格的,不予办证。请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纸质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
3、 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2016年之后(含2016年)毕业证书发放注册后,因考生本人或办证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4、 办理本科毕业证需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查,考生必需提供:
(1)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备案表)。须仔细核对其专科毕业证注册相关信息是否与本科办证信息一致,如专本科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本科毕业证不能注册、颁发的,需根据所收材料,统一填报“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 (见附件)并上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
(3)初审过程中,考生信息若有改动的(如名字或身份证号、照片、准考证合并等),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需统一填报《贵州省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上报。
(4)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到学信网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咨询电话:85280156)
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5月
附件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及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