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高等院校,成立于1938年,原名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隶属于国民政府教育部的九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1950年划归贵州省政府管理,更名为贵阳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是贵州省唯一拥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省属重点高校。经过77年的建设和发展,贵州医科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明显的办学特色。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贵医大20个教学单位之一,始于1985年,1992年11月成立成人教育部,2003年11月更名为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充分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教育教学资源,坚持“以人为本、立足贵州、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历经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现设综合办公室、教学管理科、学生管理科、成人培训中心和贵州省第一○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我们秉持“诚於己,忠于群,敬往思来”的校训,锐意进取、拼搏奋进。2006年获批设置贵州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点。2009年9月成立贵州省第一○五职业技能鉴定所。2013年正式成为“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贵阳医学院学习服务中心”。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经过30年风霜雨雪地洗礼,形成了以学历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的多元化办学模式,为贵州省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省招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人员或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专升本: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颁发的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
高升专(中专升大专):具有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具有中专学历(中专水平证书)者。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收费标准
|
层次
|
学习形式
|
护理学
|
两年半
|
2400元/学年
|
专升本
|
业余
|
临床医学
|
两年半
|
2400元/学年
|
专升本
|
业余
|
医学检验
|
两年半
|
2400元/学年
|
专升本
|
业余
|
药学
|
两年半
|
2400元/学年
|
专升本
|
业余
|
临床医学
|
两年半
|
2100元/学年
|
专科(高升专)
|
业余
|
医学检验技术
|
两年半
|
2100元/学年
|
专科(高升专)
|
业余
|
护理
|
两年半
|
2100元/学年
|
专科(高升专)
|
业余
|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平台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意向志愿”。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
2、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确认信息(报名信息、摄像、缴纳报名费、审验有关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5日~9月11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经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序号或考生号登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平台,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在线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生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0日
4、填报正式志愿:考试结束,公布考试成绩后,考生须再次登录贵州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按规定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如因某些院校和专业由于填报人数达不到办学要求其招生计划被调整或取消导致无法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填报正式志愿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0日
具体网上报名流程请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二)考试: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10月29日、10月30日
考试科目:
1、高升专(中专升大专)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英语
2、专升本考试科目:
(1)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护理专业: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2)药学专业:政治、英语、高数(二)
所有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升专的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教学形式
1、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每学年面授两个月(每年5月、8月,具体上课时间以教学计划为准),其余时间为在职自学。
2、在就近入学的原则下,我校尊重学生自主愿望,既可选择在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就读,也可选择到我校各成人教育联合教学点就读。联合办学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本、专科);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黔东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毕节地区卫生学校(专科)。
3、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电子注册并可进行网上查询。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特别提示
根据【卫生部卫医发(2002)111】号文件精神,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学历依据,请慎重考虑。
六、咨询方式
地址: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第一教学楼二楼
电话:(0851)86765528 86760608 8691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