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药物分析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日期:2010年12月29日 00时00分  作者:  阅读:
2011年我院将举行两次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2011年5月进行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鉴定;2011年6月进行药物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参加者经考核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了帮助同学们掌握多种工作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现面向本院毕业班同学开展鉴定,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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