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自〔2019〕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受理时间:
1、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毕业资格初审时间: 5月20日—5月29日。具体事宜参照黔招考自〔2019〕6号文件。
2、成教学院集中复审时间:5月30日—6月4日,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务必5月29日前,将毕业申请表(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办理中有问题的考生材料、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3)、前置学历复查表(附件4)等按时报送到成教学院自学考试管理科。上交的办证毕业申请汇总表及初审资料都须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二、毕业证办理程序及要求:
1、本次毕业证办理工作,请务必使用新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5)
2、各助学单位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并对考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及受理考生信息修改。毕业初审受理工作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端)进行。
3、申请毕业考生信息修改办理时间为:5月20日—5月29日。初审过程中,如有考生照片、准考证合并、考生名字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不符的,必须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贵州省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3)。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盖章,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上报。
3、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要打印毕业申请表两份(一份给考生,一份留存上交省考院)。毕业申请表下方空白处粘贴:(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同办证电子照一致的一寸纸质照片一张。毕业申请表务必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导致的毕业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
4、办证以电子照片为准并附同底一寸纸质照片,考生提供标准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电子版照片一份(规格:358 像素(宽)× 441 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7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毕业办证起,毕业证书照片采用背景为白色,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为了确保毕业生申请表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准确,确保毕业考生办证信息准确性,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纸质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
4、办理本科毕业证需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查,保证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因此考生必需提供:
(1)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备案表)。
(3)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到学信网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咨询电话:87990142)
(4)须仔细核对其专科毕业证注册相关信息是否与本科办证信息一致(重点审查专科毕业证验证报告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专本科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本科毕业证不能注册、颁发的,需根据所收材料,统一填报“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 (附件4)并上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
5、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2016年之后(含2016年)毕业证书发放注册后,因考生本人或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6、各衔接学校、本校自考部门请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毕业初审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信息、违规合并考生档案等。
三、办证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的通知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审定费:50元/每生。
附件1: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3:贵州省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
附件4: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
附件5:贵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