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中心是学校继续医学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为己任,承担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中心下设5个行政科室(综合办公室、成人教育管理科、自学考试管理科、学籍档案管理科、非学历教育管理科)、1个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和1个贵州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二)根据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社会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
(三)制订、修订、落实和监督人才培养方案、考试大纲的实施;
(四)负责宣传、招生、录取、学籍注册、考试考务及学历注册等教育教学的闭环管理;
(五)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英语)测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和学位授位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转递工作。
二、非学历教育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非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保障办学质量,防控风险,并促进非学历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根据学校“管办分离”原则,做好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统筹工作;
(三)负责非学历教育的制度建设、题库建设、队伍建设;
(四)负责非学历教育的宏观把控、过程管理、规范实施;
(五)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
继续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分管副校长的具体指导下,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相关工作。
三、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宣传、招生、录取、教学、考核等关键环节,审查备案校外助学院校的建立与调整,把好教育教学质量关。
四、负责与非学历教育相关工作部门的上联外引,立项与培训方案审定、项目过程的组织、监控与评估。
五、主持制订完善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审定以继续教育中心署名发出的各类重要文书。
六、按照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好中心各项经费的审批、审核与开支。
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业务培训。
八、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协助主任处理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所分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
二、分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及教学质量监控,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三、协助主任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各项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行政事务顺利畅通,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在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完成。
四、负责分管工作中重大事项的事前审核、组织、实施。
五、协助主任做好非学历教育的推进、落实及拓展工作。
六、完成主任委托的其他工作。